大学女院长毕业讲话竟被“移花接木”用作图书宣传,律师:图书公司涉嫌侵权

[焦点] 时间:2024-04-30 02:02: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65次
一段学生发来的移花接木8秒视频中,重庆文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李芹燕看到,大学自己去年在学生毕业典礼上的女院讲话竟被修改为“十年班主任忠告”。这段视频里,长毕传律李芹燕的业讲声音和身份信息都被篡改,正为“一本初中好书分享”站台,话竟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侵权了。被用

对此,作图涉事方山东一本图书有限公司账号运营负责人9月20日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承认,书宣师图书公司涉这的嫌侵确是员工在网上“扒的”素材,剪了一个与产品相关的移花接木视频,播放量5万左右,大学目前已全部下架,女院正在与李院长协商处理。长毕传律

律师表示,业讲该图书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肖像权以及相应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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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涉嫌侵权的视频截图,右图为原视频截图

毕业典礼讲话竟被篡改为“班主任忠告”

李芹燕清晰记得当时看到视频时的惊讶。9月18日下午,她曾经的学生给她发来了一段视频。学生告诉她,当看到有自己老师推荐的书籍很动心,但正准备购买时,这名学生不禁产生疑惑,“不对啊,老师教的不是这个方向。”因此,才发过来询问。

这段视频中,李芹燕表示,她的身份和声音都被篡改。“给原视频消音处理后,又给我改了一个身份,‘教了十几年语文,还当了10年班主任’。”

李燕芹告诉记者,原视频是她去年在学院毕业典礼上的讲话,当时发布在@重庆文理学院团委 官方抖音账号上,有4.9万的点击量。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原视频的标题为“看见女性力量,文传女院长毕业典礼致辞全体女生”,而在疑似侵权的视频中,标题则变为“十年班主任忠告,初中语文的重点就是阅读理解”。视频中配音讲解道:“家有初中生的赶紧准备一套,我教了十几年语文,真心给大家一个建议,每天坚持背一个阅读理解答题模板。”视频下方还有进入“一本初中好书分享”账号直播间的链接。

据她了解,“一本”在抖音上比较火,开了许多视频账号,他们也将该视频用在许多APP上进行推广。李芹燕的同事在看了视频后告诉她,“我就买了你推荐的那个(书)。”她只能无奈地告诉对方,这不是她推荐的。

李燕芹认为,对方篡改了自己的身份,侵犯了肖像权,用作商业用途,是违法的。第一时间她联系了官方客服想要删除,但对方把她“拉黑”。在视频平台进行投诉后,客服又把她“拉了出来”,“问我是哪个视频侵权?”而当她将侵权视频发过去后,对方未再回复。

图书公司表示歉意,称是新员工在网上找的素材

记者了解到,“一本初中好书分享”账号隶属于山东一本图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其总公司山东一本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本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

控股公司广州开心文化图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文化公司”)于2017年在新三板挂牌,总市值超1.8亿(截至9月20日数据)。公司简介中提到,开心文化公司创立于1999年,专注于中小学生助学读物策划与发行20余年,旗下拥有“开心”和“一本”两大品牌,已研发、策划、发行图书达1200多个品种,曾连续三年荣获“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获评“2014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等称号。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记者还了解到,重庆文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建于1976年,下设中文系、传媒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专业也是重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李芹燕表示,学院本身与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有关,培养的学生正好从事中小学语文教育,自己的学生在全国各地的中小学当老师,与图书公司的销售对象吻合。因此,她怀疑对方选择侵权视频的对象“是故意的”,“如果我的学生们信了,就算是我给他们站台;如果不信,就有损我个人声誉,有损学校的声誉。”她不希望自己的学生、同事、合作单位等刷到视频后误解她去为一本书“背书”站台,“这太影响个人声誉了。”

其次,学院很多学生以后都要进入媒体工作,她认为,“如果这件事连做老师的都忍了,学生们可能会认为不需要讲职业规范、职业道德,可能以后会走偏。”因此,她执意要为这件事讨个说法,表示不接受口头道歉,需要图书公司公开致歉,进行赔偿。赔偿金她一分钱都不要,“拿这笔钱给学生设一笔比赛奖金,专门做这方面的评论。”

▲发布涉嫌侵权视频的抖音账号

▲发布涉嫌侵权视频的抖音账号

9月20日,一本公司账号运营负责人联系了李芹燕。在双方的通话中,负责人表示,“视频是一个‘小孩’(此处意为:新员工)剪出来的。”他在网上找的“被人传播过很多次”的素材,并对此表示歉意。

李芹燕表示不满。她认为,“原视频有配字幕,他是知道我的身份的。”在发布前公司未进行核实,出事后“让‘小孩’背锅,连基本的诚意都没有。”

随后,记者采访一本公司账号运营负责人,其表示,他们员工的确是在网上“扒”了素材,剪了一个与产品相关的视频,“用李老师的视频做了前期的开头。”在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同步发布,播放量5万左右,目前已全部下架。

他称,该视频其实未对李老师造成恶性后果,未损害其个人名誉,“新媒体渠道比较快,很多都会在网上找素材发布。”目前公司也在内部商讨解决方案,希望能通过协商解决此事。今后,他们也会加强视频发布的审核流程。

律师:肆意篡改身份、声音,涉嫌侵权

作为李芹燕的委托律师,重庆佑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刁益敏认为,一本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誉权及肖像权。对方在未取得李女士同意的前提下,在抖音等公开平台将其演讲的视频用作商业销售,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犯其肖像权。李女士作为教师,在视频中推广一本教材,也会降低他人对李女士的社会评价,包括对其品德、声望、信用等方面的评价。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若事情属实,那么一本公司涉嫌侵犯李芹燕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李芹燕的视频演讲可归类于“口述作品”或“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作为著作权人,她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一本公司肆意篡改其身份、声音等的做法涉嫌侵害其相应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一本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公司一个小孩剪辑的”并不能改变其侵权事实,因为剪辑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且经过了公司审核,因此一本公司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赔偿标准,侵权人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难以计算的,可按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应当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目前,李芹燕已委托律师向对方公司发去了律师函。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图据受访者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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