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一硕士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事实 撤销其学位

[探索] 时间:2024-04-29 07:23: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53次

原标题:天津大学:一硕士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事实 撤销其学位

据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消息,天津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称,大学经学校调查认定,硕士实撤刘宇宸的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存由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撤销刘宇宸硕士学位的人代公告》

刘宇宸,女,写事销其学位2018年6月26日获得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天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基于J2EE的大学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硕士实撤

经学校调查认定,论文刘宇宸的存由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人代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写事销其学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天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第五条和第六条之规定,经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应学位证书。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0日 【编辑:叶攀】(叶攀)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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