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诽谤诬陷法官 深圳一公司被处100万元顶格罚款

[休闲] 时间:2024-04-27 18:14: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4次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余弘阳 近日,故意公司深圳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诽谤法官罚款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诬陷万元深圳市达菲科技企业有限公司因故意诽谤、深圳诬陷法官而被处以100万元的被处顶格罚款,创下了同类罚款金额最高纪录。顶格

  深圳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故意公司近年来,诽谤法官罚款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监督,诬陷万元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圳充分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被处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不断加大。顶格但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故意公司人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他人,诽谤法官罚款严重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诬陷万元积极性,破坏了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

  据了解,2018年9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人深圳潮人盛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人盛世”)申请被申请人深圳市达菲科技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菲科技”)破产一案予以立案登记。

  2018年9月17日,在该案尚未确定承办人及合议庭的情况下,被申请人达菲科技时任总经理张某方在多个网络平台以所谓“实名举报”的方式发帖,举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副庭长岳某权钱交易、违规受理潮人盛世公司破产申请、与案外人勾结制定抢夺达菲科技资产的方案等问题。

  事发后,深圳市纪委监委立即对此进行核实,并依法要求深圳中院进行听证调查。

  经听证调查,深圳中院认为,该起案件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尚未确认,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在作出裁定的同时,深圳中院经过调查,认定达菲科技通过网络平台恶意制造传播深圳中院法官涉嫌违法违规的虚假信息,是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诽谤和诬陷,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妨害民事诉讼,为维护正常民事诉讼秩序,应当根据其情节给予从重处罚。据此,深圳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达菲科技这一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处以100万元的顶格罚款。

  有法律人士认为,法官的职业尊严受到法律严格保护,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利用信息网络等方式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对于干扰阻碍司法活动,恐吓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此均有明确的规定。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依法从严惩处陷害、诽谤等干扰司法活动的不法行为,不仅是保证法官履职尽责的现实需要,更是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维护司法秩序、树立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

  深圳市纪委此次通报的另两起案件分别为詹某诬告陷害龙岗区布吉街道负责人李某案、陈某诬告陷害宝安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辛某案。

  深圳市纪委表示,这三起典型案件中,相关人员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歪曲事实,借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诬告陷害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深圳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净化举报环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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