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行方便、开后门” 乐东一公益林管理站站长获刑

[知识] 时间:2024-05-03 03:57: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3次

原标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行方便、利用乐东林管理站开后门” 乐东一公益林管理站站长获刑

新海南客户端、职务之便站长南海网、为人南国都市报11月22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李忺 刘涵婧)近日,行方乐东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张某强受贿罪一案,便开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强有期徒刑一年,后门获刑并处罚金100000元。公益

被告人张某强系原乐东某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站长。利用乐东林管理站2017年至2019年间,职务之便站长张某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人在收取范某某等六人的行方钱款共计158000元后,为范某某等人“行方便、便开开后门”,后门获刑使未获得砍伐手续的公益范某某等人得以砍伐树木改种其他经济作物。

乐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利用乐东林管理站被告人张某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钱款共计15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张某强自愿认罪且愿意接受处罚,案发后全额退赃,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张某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后果,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张某强退缴的违法所得158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张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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