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建药品监管协作机制 促人才交流合作

[综合] 时间:2024-04-28 17:23: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02次
中评社北京10月12日电/据文汇报报道,粤港药品记者12日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澳建《广东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近日印发实施。监管机制《规划》提出,协作建立粤港澳三地药品监管协作机制,促人才交加强粤港澳医药人才交流与合作,流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医药监管与产业发展融合。粤港药品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监管衔接  《规划》明确,澳建落实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的监管机制文件政策,提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为引领,协作先行先试、促人才交改革创新,流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粤港药品打造充满活力的澳建医药营商环境,建设广东“生物医药强省”。监管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  其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监管衔接,包括开展粤港澳药品安全监管交流合作,推进粤港澳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检查审评直属机构的辐射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出台促进“双区”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改革举措,提升药品监管国际化水平。  建十大重点工程 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  《规划》提出要完成十大重点工程任务,具体包括:检查执法能力保障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检验能力提升工程、审评技术能力提升工程、药物警戒系统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专业化人才队伍提升工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工程、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程等。  其中,加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进监管应用平台建设,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  到2025年基本建成广东药品安全治理示范区  据了解,《规划》是未来五年及更长时期广东省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到“十四五”期末,广东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基本成熟定型,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监管环境优良,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基本建成广东药品安全治理示范区、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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