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两前供应商涉串谋副教授诈骗采购费

[百科] 时间:2024-05-03 11:53: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65次
中评社香港9月27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两前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诉两名香港科技大学(科大)前供应商经营者,供应购费控告他们涉嫌串谋1名时任科大兼任副教授,商涉授诈于多项采购中隐瞒该兼任副教授在该两间前供应商的串谋权益,历时超过7年,副教涉款共约400万元。骗采2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两前明日(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供应购费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商涉授诈  欧阳兆㷨,串谋42岁,副教骏科(亚洲)制药有限公司(骏科)独资董事及股东;及杨兆安,骗采40岁,两前高准检验及检测有限公司(高准)独资董事及股东,供应购费被控共17项罪名,商涉授诈即3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4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骏科于案发时是一间医疗用品供应商,于2012年年中成立时,杨兆安当时是其独资董事及股东,欧阳兆㷨同年年底取代杨兆安出任有关职位。高准于案发时则提供环境测试服务,杨兆安于2011年年底成为其独资董事及股东。  案件于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发生。当时科大化学系1名兼任副教授进行了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为科大及其附属公司向他拥有直接或间接财务权益的骏科及高准采购多项实验室仪器及测试服务。根据科大规例,该兼任副教授须在委聘任何供应商前,申报他与供应商的利益冲突。此外,供应商亦须申报它们是否与科大职员有任何利益。  串谋控罪指,欧阳兆㷨及杨兆安涉嫌分别与该兼任副教授串谋诈骗科大,在该兼任副教授有责任预先披露任何与科大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隐瞒对方在骏科及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就上述其中3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骏科及高准,及致使科大全数缴付该两间供应商的发票款项。余下控罪指,欧阳兆㷨或杨兆安涉嫌与该兼任副教授一同隐瞒该兼任副教授在骏科或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或其附属公司在其他14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该两间供应商。该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涉款共约40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欧阳兆㷨及杨兆安,相关调查仍在进行。科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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