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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电商广告用语

[探索] 时间:2024-05-03 14:48: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7次
中评社北京12月15日电/人民日报评论,规范广告“全网仅一家”“史上最低价”“销量总冠军”“行业领导者”……打开互联网平台的网络商品页、直播间,电商广告极限词并不鲜见。用语一些消费者被类似广告吸引,规范广告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却发现名不副实,网络既影响体验也面临维权难题。电商  滥用广告极限词属于违法行为。用语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规范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网络由于语言词汇的电商复杂性,列举所有极限词并不现实,用语因而在具体实践中,规范广告需要把握立法本意。网络参照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电商界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即属违法。那些动辄标榜“唯一”“独创”“问鼎”“极致”却又拿不出有效证据的商家,其广告用词明显不适当。有的商家耍小聪明、打擦边球,采用异体字、谐音等方式变相使用极限词,实质上也涉嫌违法。  滥用极限词的虚假广告,其危害值得警惕。商家使用极限词发布广告,实际上利用了信息不对称,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从长远来看,这种行为也是在透支商家自身的品牌信用,无异于竭泽而渔。如果助长类似行为,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影响的是行业的良性发展。实际上,有的商家也自食苦果。据媒体报道,某地公安部门侦破一起案件:有不法分子在电商平台搜索包含“最”“永不”等词的广告,以广告用词违法、要投诉举报为由,向商家敲诈勒索。  互联网时代,当滥用极限词的虚假广告搭上技术的便车,其负面影响更不可小视。起起伏伏的价格、稍纵即逝的福利,常令人眼花缭乱、无暇思考。销售渠道的丰富多元、广告形式的灵活多变,也对监管的覆盖面、精准性、灵敏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告极限词虽被明文禁止,但仍有商家铤而走险,究其原因,在于相关做法成本低廉、屡试不爽。商家以极限词为卖点,吸引消费者掏腰包,往往只重售前不管售后,让消费者直呼上当受骗。由于维权成本较高,不少顾客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找商家讨说法。在这种背景下,对于网络电商广告的失范行为特别是广告极限词等乱象,亟待有针对性地加强治理。  规范网络电商广告用语、整治滥用极限词乱象,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在技术层面,应当与时俱进、加强创新,更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监管。互联网的普及,让商品更容易被消费者检索到,也方便了对极限词使用的捕捉、筛查;让商家可以随时做广告、发文案,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存储数据、留存证据。在机制层面,不妨畅通渠道、充实力量,让媒体、用户、志愿者等发挥更多作用,进而延展监管触角。同时,还应加强引导,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积极辨识、揭露虚假广告。此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让不法平台、商家、代言者付出应有代价,也有利于激发警示效应,推动行业加强自律。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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