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如发现督察人员口大气粗可举报

[休闲] 时间:2024-05-06 17:37: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2次
生态环境部(图片来源:中新网)
  中评社北京7月10日电/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生态生态环境部今日发布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环境公告。公告指出,现督如发现中央环保督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作风规定情形,察人粗尤其是员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气口大气粗、举报简单粗暴等方面问题,生态请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反映。环境   生态环境部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予以公开。现督欢迎被督察地区干部群众和全社会严格监督。察人粗  公告称,员口如发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作风规定情形,大气尤其是举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生态口大气粗、简单粗暴等方面的问题,请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公告介绍,举报邮箱为jb@mee.gov.cn。举报通信地址为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35。  公告表示,为便于反馈信息,建议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等将严格保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发表与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文章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规依法、客观公正,做到聚焦精准深入督察,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作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临时党支部工作要求和“一督察两报告”制度。改进督察方式,规范督察行为,切实减少被督察对象的负担。  二、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服从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在督察工作中,必须听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对发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准擅自处置和对外发表个人主张。督察进驻期间,不准擅自离开驻地、不准私自会客;不准参加老乡、校友、战友等组织的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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