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划在6个中级法院设环资审判庭

[热点] 时间:2024-04-29 10:45: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63次

  6月14日,辽宁记者从省法院获悉,省计设环日前召开的中级资审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提出,聚焦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短板和瓶颈,法院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判庭三级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全力保障辽宁高质量发展和“美丽辽宁”建设。辽宁

  今年年初,省计设环省法院环资庭挂牌成立,中级资审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法院民事和行政三类案件,判庭标志着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入专门化审判的辽宁新阶段。今后,省计设环省法院将继续推进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机制,中级资审推动建立刑事制裁、法院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判庭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治效果。

  在省法院与省检察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省法院将推进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完善与公安、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的协调联动机制,拓展联动范围,简化协调联动程序,构建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联动模式。

  省法院提出,要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保障机制,探索资金执收、上缴、使用、监督等具体办法,尽快与当地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出台细则,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工作。

  探索建立具有辽宁特色的三级环资审判体系,积极推动全省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省法院拟在沈阳、大连、丹东、锦州、朝阳、盘锦6个中级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分别集中管辖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辽西丘陵山地生态屏障区、沿海防护林带、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凌河流域生态走廊的环资案件;同时在16个中级法院分别选择一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当地环资案件,实现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目标。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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