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功大师王林与徒弟邹勇房屋合同纠纷案二审双方均未出庭

[探索] 时间:2024-05-05 05:44: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10次

  今天上午9点,气功王林“关门弟子”邹勇与王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大师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王林双方均未出示新的徒弟证据。双方代理律师均拒绝了记者的邹勇采访。

  记者了解到,房屋现场有王林的合同家属旁听。法院开庭审理了不足1个小时就结束了,纠纷均法院当庭宣布,案审改日宣判。双方

王林在微博上晒出的出庭汇款2000万元的凭证。
王林在微博上晒出的气功汇款2000万元的凭证。

邹勇给王林打的大师借条,显示借款1300万元。王林图片来自王
邹勇给王林打的徒弟借条,显示借款1300万元。图片来自王林微博

  虽未出庭,但王林在腾讯微博认证“王林大师”,并“隔空”喊话,亮出一审时的法院判决书及相关钱款往来证据。

  上午现场 法院门前 媒体扎堆

  昨日气象台预报,今天南昌高温,当地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早上8点多,阳光已经毒辣辣的了,温度爬到30摄氏度以上。

  这样的热天气,没有阻挡媒体关注王林事件的热情,约10家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媒体聚集在江西高级人民法院的西门门口,电视台的同行们不时调整拍摄角度。

  在法院西门门口,挂着一个公告栏,里面张贴着近日的开庭公告,邹勇与王林案子的开庭公告贴在公告栏下一栏,在6张公告中,纸张显得最为“新鲜”。由于没有申请到旁听证,许多记者被拒在门外,记者询问在现场负责安保的警察,是否见到了王林,他们表示,王林没有来,但“他的空杯来酒等表演都知道”。

  对于记者提问“你认为是真的吗?”

  警察摇了摇头,笑了。

  最新动态:王林出境到香港 

  双方“主角”未出庭 改日宣判

  记者从法庭庭审现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现场有王林的家属旁听。双方均未出示新的证据。双方代理律师均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法院开庭审理了不足1个小时,法庭当庭宣布,改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记者都守在法院门口等待采访双方律师,然而双方律师却都拒绝了采访。

  最新进展 王林腾讯开微博 “隔空”喊话

  庭审结束后,记者拨打王林和邹勇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不过,王林“隔空”通过腾讯微博做出了回应。记者发现,该微博是今天上午刚刚注册的,仅有一条微博。该微博发出7张图片,这些图片包括收据、收条和一审宣判的图片。该微博发表时间是9点29分,而微博显示的注册地是广东潮州。

  该微博同时还@两个人,@腾讯微博江西、 @赖俊兵,微博发出后,吸引了35万的阅读量,转播和评论超过了1370条。

  一审判决

  王林微博晒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王林借款人民币2300万。截至2012年5月28日,邹勇尚欠王林人民币1300万元。

  因邹勇无现金偿还,经双方协议,邹勇将其位于深圳市的一栋别墅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格抵卖给王林。在抵消欠款后,协议约定待邹勇完成别墅过户的手续后,王林将余款37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邹勇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2年5月29日,因邹勇急需现金,再次找王林协商,请求王林先行支付别墅转让款2000万元,并承诺于2012年6月5日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同日,王林通过银行转账付款2000万元给邹勇。但事后邹勇并未按约定将上述房产过户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经王林多次催告,邹勇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于是,王林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邹勇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3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经过审理,江西萍乡市中级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邹勇返还王林购房款33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损失。邹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本版文/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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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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