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王雪峰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休闲] 时间:2024-04-28 19:46: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3次

  2021年9月10日,开发开宣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银行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山西省分书记审行长王雪峰受贿一案。行原对被告人王雪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党委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王雪扣押在案的峰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贿案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9年,开发开宣被告人王雪峰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副局长、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的山西省分书记审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信托贷款业务、行原贷款审批发放、党委办公楼出售、王雪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峰受本人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3.603024万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雪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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