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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遵从清拆令被罚约7万元

[娱乐] 时间:2024-05-09 16:00: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7次
中评社香港1月5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业主约万元一名业主由于没有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发出清拆命令,不遵被罚上月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罚款67600元。从清拆令 有关命令主要涉及位于新界粉岭业丰街一幢工业大厦一个约100平方米,业主约万元用作储存的不遵被罚天台僭建物。有关僭建物事先并无获得屋宇署批准,从清拆令违反了《建筑物条例》,业主约万元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向上述业主发出清拆命令。不遵被罚 由于该业主没有履行命令,从清拆令屋宇署遂提出检控。业主约万元该业主于去年12月24日被定罪及判罚款。不遵被罚 屋宇署发言人5日表示,从清拆令僭建物影响楼宇结构及消防安全,业主约万元导致严重后果。不遵被罚业主在物业进行建筑工程之前,从清拆令应先谘询专业人士意见。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BA)条的规定,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根据第24(1)条送达予他的命令,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1年。 (来源:香港文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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