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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排放污水最高罚50万元

[焦点] 时间:2024-04-29 09:06: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6次

为防治水污染,违规污水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排放提高立法工作的最高科学性和民主性,12月5日,罚万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西安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的违规污水意见和建议。

《条例》新增了诸多条款,排放其中,最高规定本市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罚万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违规污水下列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应当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最高运营单位;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罚万规定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违规污水违规排放污水的排放,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最高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市、区县政府应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等要求,实施差别化区域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实验室、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应按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单独收集,进行安全处置,禁止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城镇新区建设应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雨水污水分流管网和处理设施。

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方面,《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合理布设农药废弃物回收站点,妥善处置回收农药包装物,实现资源化利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应根据水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将下列区域、水体划定为水体保护区:主要河流源头区;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水体;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湖泊、湿地;重要水源涵养区、森林;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区域和水体。水体保护区内禁止工业项目建设,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建设,不得从事破坏水生态、减少水面面积的养殖、旅游开发等活动。

公众可登录西安人大网站(http://www.china-xa.gov.cn/)或者关注“西安人大”微信公众号查看《条例》全文。广大市民对《条例》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于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

联系电话:86782046 ,传真:867820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信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89号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邮政编码:710021。(西安晚报记者 赵辉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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