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利益导向按照国家效忠原则选任法官

[综合] 时间:2024-05-04 07:55: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87次
  中评社北京6月11日电(作者江东流)同样是坚持暴力分子,在美国攻击警察、利益破坏秩序的按照是杀手、恐怖分子、效忠选任纵火犯、原则无政府主义者、法官暴徒、坚持流氓、利益掠夺者。按照  而在中国香港,效忠选任暴徒砍伤警察、原则纵火焚烧公物、法官破坏港铁和机场、坚持攻击政府机关,利益则是按照“美丽的风景线”,是人权和自由问题,中国香港警察依法执法就是“武力镇压”。  对此,国际舆论包括中国大陆的新闻媒体及许多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专家,批评美国使用“双重标准”。笔者认为,这个词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在政策分析上却是有害无益。标准是什么?是衡量事物的准则。它含有两重性。即技术标准和道德标准。但国际关系即今为止,仍基本处于“无政府状态”。即便是人类社会的一些普世价值观,在美国“有力走遍天下”的强权下,也毫无“标准”可言。因比,用“标准”来判定美国的“是”与“非”毫无意义。  何况一个国家,对国内和国外“内外有别”,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国家说到底是人组成的共同体。人为什么要费九牛二虎之力组织共同体呢?说穿了就是为了区别内外,并实施对共同体内部成员有利的政策。在这件事上,我们的观察点应该是:美国的这一行为是否符合这个国家的利益,是否“合这个国家的理”。  一个繁荣稳定的香港,不符合作美国的国家利益。只有香港乱了,美国才能更好地乱中取栗。只有香港乱了,美国才能将香港作为牵制中国的棋子。  美国之所以唯恐香港不乱,支持“港独”份子砍伤警察、纵火焚烧公物、破坏港铁和机场、攻击政府机关,说到底是与利益有染,和“标准”无关。  香港越乱,越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这个时候,中国大陆的官员、学者和有心的观察家们,与其纠结和批判美国使用“双重标准”,还不如在“香港国安法”的具体制定过程中建言献策。  订立“香港国安法”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决定,现在己具有法律效力,在.接下来的具体立法过程,肯定会遇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围剿和阻挠。但在“香港国安法”的具体制定过程中,学习美国的利益导向原则,无需顾及美国等西方国家强加给中国头上的“标准”。笔者特建议如下:  一、拘捕示威游行队伍中蒙面骨干  “港版国安法”应当明确,对蒙面人在示威游行中的暴力行为,发现一个,拘捕一个。  这是西方民主国家的惯例。法国议会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的《反暴力示威法》明确规定:禁止示威者蒙面示威,违反者将被拘捕并被罚最高一年监禁及最多1.5万欧元罚款。在美国,这次因黑人男子遭警察暴力执法去世一事引发的暴力破坏活动中,特朗普就称暴力分子,是攻击警察、破坏秩序的杀手、恐怖分子、纵火犯、无政府主义者、暴徒、流氓、掠夺者、ANTIFA(特朗普认定的.幕后黑手)在美国发动的“恐怖行为”。  还有2011年“占领华尔街运动”,部分示威者因蒙面而被捕及遭检控。英国《警察法》也明确了警察有权界定非法集会的性质和程度,并进行清场,包括对集会上的蒙面人实行拘禁和其他禁止非法集会的方式。在德国,参加游行的民众依法不得携带武器等攻击性物品,也不得遮面掩饰身份。  参与示威游行的人理应以真面目示人,让他人知道其所表达的诉求,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去年6月至今,香港多场示威游行中不少激进示威者故意戴上口罩遮盖容貌,放手进行暴力攻击,导致游行以流血冲突收场。要保证香港市民和平集会表达诉求,就必须通过法律禁止蒙面集会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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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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