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表决通过 我省信用建设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休闲] 时间:2024-04-27 19:24: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28次

原标题:《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表决通过 我省信用建设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3月31日上午,有法可依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的青海《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下称《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标志着我省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开始形成。省公时代实施 《条例》的共信过省制定实施夯实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治化基础,对构建“诚信青海”建设的用信长效机制,提升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息条信用必将有力推动青海社会信用体系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例表

据悉,决通建设进入《条例》的年月制定颁布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日起省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正式省司法厅等部门积极配合,有法可依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立法进程提供了强大动力。青海《条例》包括总则、省公时代实施信息归集、共信过省开放和使用、激励和惩戒、信息安全和权益保障、法律责任及附件等六章共38条,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精准界定了公共信用信息的定义和范围,明确规定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制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纳入目录必须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为依据。同时规定失信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严格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实施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为保障信息主体权益,《条例》还紧密衔接《民法典》“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强调处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应当遵循四项基本要求,不得过度处理的具体条款。鼓励信息主体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提供失信行为救济渠道,并将异议处理及信用修复作为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解丽娜)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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