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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延续实施

[时尚] 时间:2024-04-28 06:55: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64次

原标题: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延续实施

日前,失业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保险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费率通告》。通告指出,降低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政策延续实施1年,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失业实施同时明确,保险对灵活就业人员,费率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时可以选择按月、降低季度、政策半年或年度缴费,延续但最迟应在选择缴费时段的失业实施最后一个月内完成缴费。

按照通告,保险本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费率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缴纳失业保险总体费率均为1%。

同时,通告明确根据国家规定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条件,结合本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不延续实施。

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按现行费率正常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用人单位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按项目参保的施工企业缴费费率按《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费率为1%。(解丽)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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