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起,企业西安市对中小微企业、可缓以单位方式参保的缴职
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社会团体、工基基金会、本医社会服务机构、疗保律师事务所、险单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位缴7月份已缴费的费名
企业,缓缴政策延至10月份。企业8月16日,可缓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将享受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缴职中小微企业和参照执行单位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公布的工基参保单位即可“免申即享”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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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企业对划型有异议的本医,可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疗保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确认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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