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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的思考

[百科] 时间:2024-04-29 03:28: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8次

原标题:加强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的加强思考

金黄色的雌性长臂猿,怀抱幼崽坐在树上。海南护(资料图片)

作为海南热带雨林环境的长臂生态指示种,海南长臂猿的猿法生存状况关系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的成败,是律保检验海南生态保护成效的重要指标。

目前,思考并没有针对海南长臂猿保护的加强专门法律规定,已有的海南护相关法律规定比较零散,尚不能对海南长臂猿实施全面有效的长臂保护。

海南保护长臂猿的猿法积极行动与效果

海南长臂猿系全球目前20个长臂猿物种之一,目前仅在海南霸王岭存活有33只,律保其濒危程度远远高于国宝大熊猫、思考朱鹮等物种,加强被我国列为国家I级保护物种,海南护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皮书列为“全球最濒危灵长类动物”之一。长臂

作为海南热带雨林环境的生态指示种,海南长臂猿的生存状况不仅反映海南热带雨林的健康状况,而且关系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的成败,还是检验海南生态保护成效的重要指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以及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务必制定和采取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措施,切实保护好海南长臂猿。我国政府和海南各界也认识到保护海南长臂猿的重要意义,不断付诸行动,包括198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霸王岭省级保护区、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经中央审议通过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同年成立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并把海南长臂猿的拯救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等。相关积极行动取得了积极效果,其中标志性成效是海南长臂猿家族近日新添了一只幼猿。海南长臂猿是目前全球20种长臂猿中唯一保持稳定且呈现缓慢增长趋势的物种。

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的制约因素

海南长臂猿保护采取的一系列举措虽然取得了重要成效,但大多属于政策性措施,没有转化成法律制度,难以行稳致远。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针对海南长臂猿保护的专门法律规定,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比较零散,尚不能对海南长臂猿实施全面有效的保护,一些规定甚至对保护海南长臂猿造成了一定的妨碍,与海南长臂猿保护的重视程度不相称,与社会各界的预期差距较大。

例如,近距离观测海南长臂猿,存在人和海南长臂猿共患疾病的传染风险,可能给海南长臂猿带来意外的病患灾难。现有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许可程序和监管条件。

再如,精准修复海南长臂猿分布区及周边退化生境,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先在与长臂猿栖息地相同或相近的核心区选择少块样地进行科学试验,待科学试验成功后再推广。科学试验本身是一种人为活动,必然涉及人员进入核心区,试验的开展也可能需要在样地上采伐林木,对此涉及《森林法》等不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相互之间并不统一,到底该适用何种条文很难取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栖息地的优化。

为此,建议加强海南长臂猿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建议制订海南长臂猿保护管理条例,充分发挥法治在海南长臂猿保护管理方面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加强的理论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对海南长臂猿的研究不足。随着对海南长臂猿重要意义认识的深入,国家有关部门和海南省有关单位开始下大力气组织人员和投入资金认真开展相关研究,逐渐取得不少有价值的成果。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将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申报的“长臂猿保护国家长期科研基地”列入第二批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名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还依托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设立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中心,吸引国内外顶尖灵长类专家团队和科研院所参与海南长臂猿保护与研究;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成立以后非常重视对海南长臂猿的研究,2020年2000万元科研资金就安排了1500多万元投入《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海南长臂猿栖息地及其他热带雨林生态修复研究》《海南长臂猿等珍稀物种保护和国家公园建设与国际接轨研究》等3个重大项目;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成功汇聚全球领先机构的顶尖专家召开了6次“海南长臂猿保护专题会”,并于今年8月20日至21日召开了“海南长臂猿保护国际研讨会”,开展海南长臂猿全球联合攻关,取得了超预期成果,在保护理念、保护方向、保护措施等诸多方面达成重要共识;等等。所有这些研究为加强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和支撑。

可借鉴的国内外单一物种专门立法经验

针对单一物种的专门立法,虽然少见,但不是没有。这些不太常见的针对单一物种的专门立法,为制订海南长臂猿保护管理条例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如1998年9月24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共十九条,2020年6月16日又进行了修正),这是我省针对单一植物性物种制定的专门立法。再如,2020年5月14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内容包括总则、保护措施、监督管理、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六章四十条,自2020年6月6日起施行,这是省外首部针对单一动物性物种的专门立法。从世界范围来看,1951年,印度尼西亚登嘉楼的当地政府制定了《登嘉楼海龟法令》,这是国外较早针对单一动物性物种的专门立法。这些针对单一物种的专门立法通过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实施后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其优秀的经验为海南长臂猿专门立法提供了实践依据,可以为海南长臂猿专门立法予以借鉴。

加强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工作

为科学合理做好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相关工作,需要针对当前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旗舰物种保护法律法规资源和旗舰物种保护立法经验与做法,进一步做好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的调研,深入了解海南长臂猿的生境、生态廊道试点建设、栖息地改造及法律保护方面的情况,掌握海南长臂猿生活栖息规律、种群结构和遗传背景及其与各种环境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充分了解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普通村民等各方主体对当前海南长臂猿拯救、保护与管理的认知、认同程度以及对今后改革的具体愿望和诉求,全面梳理、总结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的难点和需求,充分分析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的总体目标、原则和路径,总结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的可行措施,找出海南长臂猿保护的现实需求与法律制度供给之间的差距,设计出整合海南长臂猿保护法律制度与整个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森林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国家公园管理制度的总体方案,并提出合适的总体立法思路和相关条文。

在具体操作方面,可考虑由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暨国家林草局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相关调研、论证并在必要时起草海南长臂猿保护管理条例专家建议稿。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暨国家林草局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中心已然成为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的国家级平台,也是目前在海南长臂猿保护研究方面唯一的国家级平台,有能力也应该在统筹加强海南长臂猿法律保护研究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系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和军)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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