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去世了,养老保险账户里的钱还可以领吗?

[知识] 时间:2024-04-30 21:44: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24次

原标题:家里老人去世了,家里养老保险账户里的老人里钱还可以领吗?

问: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应该终止,去世钱还那既然终止了,养老还有钱可以领吗?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答:目前,保险对于上海市企业等退休人员(机关、账户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除外),可领因病、家里非因工伤死亡后,老人里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去世钱还下列待遇:

1、丧葬补助金

为2个月的养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注:实行土葬的保险回族、维吾尔族、账户哈萨克族、可领乌孜别克族、家里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这十个少数民族的职工死亡后,在现行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上再增加50%)

2、2010年1月 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3、符合申领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享受:

(1)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供养1人者,救济金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2)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以上这些待遇怎么办理呢?

退休时有单位的过世老人,亲属可以联系单位进行办理;

没有单位的过世老人,可以于每月的5-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好死亡证明、申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等材料至各乡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相关待遇。

目前,身故“一件事”已经在一网通办平台上线,部分个人办理的事项也可以在线办理。

(王旭)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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