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 >未成年人财产代管如何监督 正文

未成年人财产代管如何监督

[综合] 时间:2024-04-29 11:13: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17次
中评社北京5月31日电/据法制日报报道,未成指定监护人在代管被监护人财产时,年人未尊重被监护人的财产真实意愿,把部分赔偿款出借给了他人,代管督存在可能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何监风险;但如果交由法定监护人代管后,谁又能保证法定监护人不会损害被监护人的未成利益?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年人围绕被监护人赔偿款由谁代管,财产指定监护人与法定监护人产生纠纷。代管督  2003年,何监肖某与黄某结婚,未成婚后生育子女肖甲、年人肖乙。财产2013年双方离婚,代管督协议肖甲、何监肖乙由肖某抚养。离婚后,黄某遂离开垫江,从此与肖某以及子女肖甲、肖乙失去联系。2014年,肖某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此时,肖甲、肖乙均未成年,其所在的村委会遂依法指定肖某的兄弟肖某某为肖甲、肖乙的监护人。通过诉讼,两个孩子获得赔偿,由肖某某代为管理赔偿款项。  2018年,肖甲、肖乙终于联系上母亲黄某,并自愿随黄某生活。黄某以自己是肖甲、肖乙的母亲、法定监护人为由,要求肖某某返还代管的赔偿款;肖某某以黄某已再婚生育子女,可能损害肖甲、肖乙的合法权益为由,不愿返还,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在诉讼中,承办法官分别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作为指定监护人的肖某某,愿意将自己代管的赔偿款返还,但不放心由黄某保管,而是希望由人民法院或者第三方监管。作为法定监护人的黄某也表示,肖某某在代管期间将赔偿款部分借给了他人,明显损害了肖甲、肖乙的财产权利;若肖某某不同意自己保管,也希望将赔偿款交给人民法院或者第三方监管。  法院认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方死亡、另一方音讯不明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基层组织可以指定监护人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但指定监护关系因另一方具有监护能力且重新出现后终止,同时,指定监护关系人应当向法定监护人交还代管的被监护人的财产。从法律意义上讲,这意味着肖某某向黄某返还代管的赔偿款不是问题。  那么,此案的问题在哪里呢?如果调解无果,判决由监护人代管在法理之中,但同时判决由第三方监督却于法无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是,谁来监督监护人?特别是在父母一方死亡情形下,如何让代管未成年人财产的另一方不做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如何让未担任监护人一方的近亲属安心,法律规定是空白。
【第1页第2页】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