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无罪重要关键 会议录音内容罪证不足

[时尚] 时间:2024-04-30 08:54: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5次
马英九。马英(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0月27日电/前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涉及贱卖党产三中案(中影、无罪中视、重关证不足中广),议录音内被检方依违反证交法等罪起诉,容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马英九无罪。马英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无罪虽然检察官提出大批查证的重关证不足会议录音资料,但内容仅是议录音内买卖双方谈判时言语交锋,或各位依其身分地位发表意见、容罪属于商业话术或情绪发言,马英无法认定是无罪犯罪证据。  检方依据搜索查扣的重关证不足大批录音资料,指控马英九2005年当选党主席后,议录音内与前中投公司董事长张哲琛、容罪前总经理汪海清3人处理三中交易案,设计“天龙八步”财务操作手法贱卖党产,害国民党受有72亿余元(新台币)损害,涉犯《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等罪。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马英九在三中案交易期间未曾经中投公司或光华公司股东会选任为公司董事,亦未经中投公司或光华公司以章程或委任契约约定授权其对内有为公司管理事务,对外有为公司签名权限,而不具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罪或特别背信罪之身分。    至于检方提的的犯罪事证“录音带”,合议庭认为,其录音过程或为买卖双方于谈判过程中之言语交锋,抑或是马英九等人各自基于其身份地位而为意见发表,或属商业话术,或有情绪发言,因此其中对话内容尚难径认均与客观事实相符,检察官应详予究明对话者发表言论之语意情境及内容真意,判断可否采为本案证据。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