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个人账户可否支付父母等亲属的住院费用

[焦点] 时间:2024-04-28 03:45: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4次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社保问题编号为951298的人账网友留言咨询:你好,请问烟台社保卡的否支付父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用于支付父母、子女、亲属配偶等近亲属,院费用在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社保需自付的费用。在网上查到好多省市都已经可以了,人账潍坊市在13年也将个人账户资金的否支付父使用范围扩大到近亲属,烟台市是亲属否也可以这样?有没有相关文件?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院费用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社保关注和支持。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规定,人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否支付父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及门诊购药,亲属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记载和管理,院费用个人账户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谢谢!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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