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股权10%划转充实社保 养老保险有了国资后盾

[百科] 时间:2024-05-06 02:26: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67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企业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有股权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划转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充实决定按照10%的社保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以充分体现基本养老保险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养老有国这一方案制定的保险初衷是什么?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又会给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带来怎样的影响?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

  划转分两步走,资后社保基金有了新的企业筹资渠道

  根据《方案》,从今年开始,国有股权国家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划转金融机构的充实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社保10%,公益类企业、养老有国文化企业、保险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虑到划转工作涉及面广,《方案》提出,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第一步,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至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试点省份的划转工作由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第二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据悉,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加以解决。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保基金会负责管理运营,基金运营情况良好,收益水平较高,实施中积累了资本管理经验。基于此,《方案》提出,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同时,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体制相适应,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也可将划转的国有股权委托本省(区、市)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为何要将国有股权划转给社保基金而不是直接划给养老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设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提供支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意味着养老保险有了国有资本这个强大的后盾,能够促进未来养老保险基金持续稳定运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介绍,养老保险基金采取资金收支管理的方式,社保基金则是广义概念,具有运营管理的功能,将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有利于更好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根据《方案》,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持有的股权分红和资本运作收益,专项用于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同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所划入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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