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将提高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7月1日起上海将提高部分民生保障待遇标准

[百科] 时间:2024-04-29 21:50: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42次
上海6月27日电(记者 许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日宣布,月日月日上海将从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起上起上

  自2023年7月1日起,海将海上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提高提高具体为:第1至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第13至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部分保障标准部分保障标准

  同时,民生民生上海将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待遇待遇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月日月日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起上起上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海将海伤残津贴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52元/月,致残二级增加417元/月,提高提高致残三级增加394元/月,部分保障标准部分保障标准致残四级增加362元/月。民生民生调整后的待遇待遇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致残一级9276元/月,致残二级8643元/月,月日月日致残三级8124元/月,致残四级7592元/月。

  2022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94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15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36元/月。调整后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6092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87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655元/月。

  2022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2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98元。(完)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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