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 开学买文具家长要留神

[百科] 时间:2024-04-28 12:27: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6次

北京晚报讯(记者张楠)“开学季”来临,不标为维护文具销售市场价格秩序,价标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全市文具销售经营者,示不神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清货签避免出现“贵的对位文具不标价、标示不清、开学货签不对位”等现象。买文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市民投诉举报,长留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不标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价标具经营者在销售文具过程中,示不神应当依法标示商品的清货签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对位做到真实准确、开学货签对位、买文标识醒目。要避免出现贵的文具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现象。同一品牌或种类的文具,如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也应针对不同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

  文具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经营者在销售文具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文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文具的,也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厂商“建议零售价”发生变动时,应当立即更新。赠品也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强调,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文具;销售文具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均属价格欺诈行为。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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