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1~3月社保断缴的职工 3月底前购房视为社保连缴

[知识] 时间:2024-05-06 17:23: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29次

  2月13日,成都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今年缴的缴该局出台通知,月社月底明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断保连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时间在购房资格审核中这样认定:

  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3月底前购房时,职工因受疫情影响,前购提供的房视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里未能正常显示2020年1月、2月、为社3月社保缴纳金额的成都,视为连续缴纳,今年缴的缴其购房资格不受影响。月社月底

  参保单位职工个人在2020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时,保断保连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企业和经营主体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前购2月社会保险费的房视,在3月底之前补缴社会保险的,参保职工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经营主体与市级或各区(市)县社保局签订缓缴协议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缓缴期间视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职工个人购房资格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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