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混淆时间点 小贷公司推分期业务……民间借贷新规出台 有人企图钻空子

[综合] 时间:2024-04-30 12:46: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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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借款间点间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人混人企规定,调整了民间借贷利率的淆时小贷司法保护上限。记者采访了解到,公司规出该新规施行以来,推分台有图钻有人试图借“误读”“误用”钻新规空子。期业法律界人士表示,贷新民间借贷有了新规后,借款间点间借还需要监管规制以及司法方面的人混人企调整。

  “本金100万元,淆时小贷利息15万元,公司规出已经超过了最新司法保护上限,推分台有图钻我的期业当事人不应支付超过的部分利息。”11月5日,贷新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中,借款间点间借借贷连带责任人孙娜的代理人说。当天,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明确表示,借贷行为(2015年6月)、诉讼时间(2019年12月)均发生在“新规”前,而且借贷人已经认可利息,视为事实发生,不按“新规”执行。

  “新规”是指,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原来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调整为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按11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报价3.85%计算,现为15.4%)。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借款人混淆时间点,拒不归还部分欠息;债权人分拆合同,误以为可以规避利率上限;小额贷款公司推出超上限“分期业务”……“新规”施行以来,有人“误读”“误用”钻空子。

  有小贷公司“耍花招”推分期业务

  2015年6月,孙军因饭店经营向王栋借款100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款。2017年6月,孙军表示经营困难,先还80万元,剩下的20万元再用两年偿还,同时还100万元的两年利息15万元,并打出一张35万元的借条,由饭店会计孙娜作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2019年6月,孙军拒不还债并失联,王栋将二人告上法庭。

  “新规”第32条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该案审判长吕忠革认为,尽管新规明确了借贷行为和诉讼时间的时间节点,但孙军打出35万元的借条说明他认可利息,视为已经发生的事实,并且未高出当时24%的司法保护上限。因此,应当归还35万元及其逾期利息。

  借款人混淆时间点,拒不归还部分欠息的并非个案。辽宁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秦明昊告诉记者,目前公司存量贷款业务合同利率超当下上限的占六成。“现在已经有借贷人提出修改合同,否则拒不归还超过当下上限的部分利息。”秦明昊说。很多借贷人都误读了“新规”第32条,认为只要是超过当下上限的利息都不受司法保护。

  误读误用的还有小额贷款公司。秦明昊向记者透露,目前已经有一些小贷企业想办法避开上限并付诸实施。他的一个客户同时与多家小贷公司有业务往来,“新规”出台后,立马有一家小贷公司发给该客户两份合同用来修改利息。一份是和借款人签订的合法利率借款合同,另一份补充合同是,借款人和小贷公司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用来补齐剩下的利息。

  还有小贷公司“耍花招”推出分期业务钻“新规”空子。秦明昊举例说,他在同行的推广页上看到一款产品,年利率为15.4%,借款期限为18个月,分三期还款。仔细一算,假如借款人借100万元,应还合规本息总额为100+100×15.4%×1.5=123.1(万元),前两期分别还42万元,第三期还39.1万元,但是小贷公司将已还完的本金仍作为基数计算下两期的利息,实际上年化利率达23.75%,不熟悉业务的借款人很容易中招。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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