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年起八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必须公布

[焦点] 时间:2024-04-28 04:24: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37次

  中国小康网讯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6月22日,部明布人社部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年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类重

  意见列举了八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大劳动保要求对此类重大违法事项必须公布。障违

  ——克扣、法行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为必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人社极端事件的部明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年起;

  ——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类重;

  ——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大劳动保;

  ——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障违;

  ——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法行;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并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

  ——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意见规定,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限,负责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省(区、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作出具体规定。这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限划分的原则一致。为加强社会公布工作的层级监督,办法规定了上级行政部门对地方发生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地方已公布的,上级可再次公布。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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