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采集超43万张人脸照片,小鹏汽车被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休闲] 时间:2024-04-29 07:49: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次

原标题:6个月采集超43万张人脸照片,个月管局小鹏汽车被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

东方网记者程琦12月15日报道:作为“造车新势力”之一的采集超万车被场监小鹏汽车又出事了!近日,张人小鹏汽车因半年采集超43万张人脸照被罚10万元的脸照消息登上热搜。

对此,片小鹏汽不少网友吐槽,徐汇此次小鹏汽车手机“43万人脸照片,区市被罚10万块”,罚款算下来一张人脸照片成本仅两毛多,个月管局应该再罚的采集超万车被场监重一点。

门店擅自采集43万张人脸照,张人小鹏汽车被罚十万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书信息显示,脸照2019年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母公司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某公司签订《小鹏汽车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框架合同》,片小鹏汽合同约定当事人自2019年3月1日起向某公司购买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服务。徐汇

当事人付款购买该公司的区市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后,安装在旗下门店用于采集消费者的面部识别数据,通过该公司开发的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包括进店人数统计、男女比例、年龄分析等。

经查,当事人共向第三方公司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型号为F3,硬件及软件采购费共计人民币173822.77元。前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全部安装在当事人旗下门店,涉及5个直营店及2个加盟店,开通系统账号8个,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前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

当事人在旗下7家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设备,采集消费者面部识别数据,并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截至案发,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拆除上述门店内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上传的人脸照片已经由某公司进行删除。

最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

回应:误采购第三方供应商产品,数据已经删除

12月14日下午,小鹏汽车对此回应称,“此事出于上海区域的门店希望通过对于门店客流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改善接待流程,更好的服务于到店客户,但由于对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误采购并使用了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款的第三方供应商(悠络客)的产品。”

小鹏汽车表示,对本次行政处罚表示完全服从,并对此事做出深刻反省。

目前,小鹏汽车的上海门店已通过内部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撤下了所有的采集设备。且已将人脸数据由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收集和分析,数据已经全部删除。小鹏汽车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仅通过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字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

小鹏汽车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各项规定,确保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司对因此事件给公众和客户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

人脸识别乱象屡遭曝光,网友:处罚力度太轻

对于小鹏汽车被罚一事,网友议论纷纷:“43万张人脸,这也太夸张了!”“43万人脸照片,被罚10万块,算下来一张人脸照片成本仅两毛多,处罚力度太轻。”“售楼处是不是也有类似数据收集,确实应该整改。”

事实上,小鹏汽车擅自采集人脸信息一事,并非偶然。今年央视“315”就曾曝光科勒卫浴、宝马汽车4S店等商家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消费者只要进了其中一家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被摄像头抓取并自动生成编号,以后顾客再去哪家店,去了几次,这些商家都会知道。

人脸信息已经成为很多用户的支付密码、账号密码等,由于用户无法更改自己的人脸信息,一旦泄露,将严重威胁用户的财产安全、隐私安全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程琦)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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