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停放电动车最高罚1万元 8月起这些新规影响你我

[知识] 时间:2024-04-28 15:05: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0次

  原标题:高层停放电动车最高罚1万元 8月起这些新规影响你我 

  高层停放电动车最高罚1万元、高层高罚高中阶段学生军训不得少于7天……8月起,停放又有一批新的电动政策法规开始实施,事关审批、车最发票、月起影响税务证明事项。新规一起来了解下这些新规会如何影响我们的高层高罚生活。

  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内禁停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停放自8月1日起,电动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车最疏散走道、月起影响楼梯间、新规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高层高罚违反本规定,停放拒不改正的电动,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人脸信息依法得到特别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7月28日公布,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小区“刷脸”进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信息处理者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规定》明确将“受害人是否是未成年人”作为责任认定特殊考量因素,对于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在责任承担时依法予以从重从严,确保未成年人人脸信息依法得到特别保护。

  电子化材料可直接在诉讼中使用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自8月1日施行。其中提出,在线诉讼必须以合法自愿、安全可靠为前提;首提技术中立和平台中立,为数据信息提供安全保障;规范在线庭审秩序,明确界定何为“拒不到庭”和“中途退庭”;首次肯定“非同步审理机制”;明确在线庭审过程不得在互联网公开的案件类型;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区块链存证审核从此有据可依。

  增加三种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案件类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于8月1日起施行。规则对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程序、案件范围、办案机制等进行规范、明确,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提供操作规范和指引。

  其中增加了三种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案件类型:当事人存在虚假诉讼等妨害司法秩序行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审判程序中审定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情形。

  国家连续17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部、财政部此前联合发布通知,从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通知明确,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据了解,这是国家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规范军人荣誉维护制度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自8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从国家立法层面构建了军人权益保障体系,明确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的方针原则、体制机制等,从法律上对军人地位作出规定。规范军人荣誉维护制度,规范军人生活待遇保障和家庭基本权益保障等基本制度,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

  规范军事设施保护区划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于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针对军事设施保护区域划定难、划定不及时,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增加新建军事设施在开工建设前应完成保护区域划定,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具体保护措施,应当随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划定方案一并报批的规定。

  高中阶段学生军训不得少于7天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于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这类人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8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次修订增加了行业禁入制度,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如果被吊销了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另外,如果因为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称,自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记者 闵楠 整理)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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