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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检察官答疑解惑认罪认罚适用

[综合] 时间:2024-04-30 00:19: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3次
中评社北京2月22日电/据新华社报道,首席适用由于“侥幸”“观望”等心理,大检答疑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环节认罪认罚的察官积极性不高,怎么破解?如何做好工作,解惑防止犯罪嫌疑人“稀里糊涂”认罪认罚?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为了避免送监执行“假上诉”的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是首席适用否应当抗诉……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率调研组在河南调研期间,大检答疑专门组织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研座谈会,察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解惑基层公检法干警,认罪认罚以及律师、首席适用法学专家等争相发言,大检答疑既肯定成绩也谈问题和不足,察官提出不少真知灼见。解惑  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认罪认罚首席大检察官一一作了回应。  “新时代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高要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是从公平正义供给侧制度上走出的一大步,适用这项制度绝不只是简单地提升办案效率,而是更好地‘救心’‘传道’,体现宽严相济。”张军说。  做好侦查阶段认罪认罚  法律规定,在侦诉审阶段当事人都可以认罪认罚,认罪越早,从宽幅度一般越大。但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环节认罪认罚的积极性不高,如何破解?  张军指出,能在侦查阶段主动认罪,侦查取证的压力将大大减轻,司法付出大大减少,更容易也会更好地做到“三个效果”统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时往往选择在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甚至二审时才认罪,既与其主观恶性有关,许多情况下也与办案中以证据政策“攻心”“释疑”的能力直接相关。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在看守所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宣传教育,效果很好。我们还可以总结一批“认罪认罚阶段越早,从宽幅度越大”和与之相反的典型案例,让犯罪嫌疑人“盘算清楚”哪个阶段认罪认罚“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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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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