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创建“裁决+调解”证券纠纷解决新模式

[时尚] 时间:2024-04-28 00:12:3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33次

  央广网北京1月9日消息(记者侯杰)纠纷调解作为化解证券期货纠纷的投服可选途径,遵循的中心证券是当事人自愿的基本原则,但投资者与市场经营机构相比在资金实力、创建裁决专业知识储备、调解掌握信息量、纠纷解决组织性等方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新模难以有效对等地与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投服即使投资者与机构双方都进入了调解流程,中心证券一般情形下机构方也难以自愿让步,创建裁决调解成功的调解难度很大。日前,纠纷解决投服中心在一起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新模纠纷中首次采用开庭裁决方式成功调解纠纷,据悉,投服这是中心证券资本市场“裁决+调解”纠纷解决模式的首次正式运用,为破解纠纷调解“调成难”,创建裁决建立便捷专业权威的纠纷化解新机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2015年12月,投资者李某通过远程在线方式在某证券公司开通了证券账户和新三板交易权限,在之后的新三板股票交易中损失较大,李某认为某证券公司是在自己不符合开户条件的情形下为其开通了新三板交易权限,遂以该证券公司未执行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为由,向投服中心申请调解,要求证券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投服中心多次组织调解,均因双方意向差距悬殊未能促成和解。为妥善彻底化解该纠纷,经投资者申请和证券公司授权,2017年12月,投服中心对该案启动了开庭裁决程序。由退休法官、资深律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专家组成的裁决庭,依序组织进行了庭前申诉答辩、庭审质证、庭审调查及当事人辩论等程序。庄重严肃的庭审仪式、严格规范的庭审程序、专业权威的庭审专家,营造出了中立、专业、公正的裁决氛围,将双方当事人完全导入了依据事实和法律解决纠纷的轨道。庭审结束后,鉴于双方当事人对于各自的过错和责任均有了一定预期,都表达出愿意和解的意向,裁决庭未直接裁决而是组织了庭后调解,综合双方过错依法提出中立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证券公司按照其所承担的过错比例做出相应赔偿。经人民法院裁定该调解协议生效后,截至目前,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据了解,调解与裁决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方式既体现了调解的便捷经济,又以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实现了调处结果的权威性有效性,上世纪末以来迅速在全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得到广泛运用。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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