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会员卡被收高额转让费 12315称这规定是霸王条款

[休闲] 时间:2024-05-01 10:15: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64次

  海都闽南网讯 漳州不少健身场所都有规定,转让想转让健身卡,卡被款必须交一笔转让费,收高说是额转资料变更,得重新办卡。让费有时,称规这笔钱高达数百元。定霸这让很多市民纳闷,王条转卡和健身场所有什么关系,转让为什么要交钱呢?

  对此,卡被款漳州市消委会对此表示,收高商家单方规定收取转让费是额转霸王条款,且健身卡属于预付卡消费,让费消费者也随时可以要求退费。称规如果消费者碰到此类事情可以拨打12315维权。定霸

案例:转让健身卡 被收600元转让费

  半年前,陈先生花了2000元,在漳州市区延安北路一家健身会所办了一张三年期的健身卡。因工作忙,他半年才去了几次,想将卡转让。结果,会所告诉他,要交办卡费用的30%作为转让费,共计600元,说是卡中有会员的照片信息,基本资料等,转让需重新办卡。

  虽然觉得会所的规定非常不合理,但因为卡放在手上实在没用,最后只能捏着鼻子交了600元转让费给会所,将卡转让出去。

  陈先生觉得,如果更新会员卡对商家会造成一定的麻烦,收点钱是没问题,但600元实在太夸张了。

  与同一家健身会所办卡的黄先生,当初多长了心眼。他发现合同中没有关于转让的相关规定,就让经理特别注明“此卡可转让”。不过,真的要转让时,他也碰到了困难,会所总经理说要他签字才行,经理签字不算数。最后,黄先生托人说情,另交了50元,才将卡转出去。

  市民游小姐上个月在另一家会所转让卡时,也被告知要交45元转让费。

走访:漳州不少健身会所都要求转卡收费

  昨天,记者了解了漳州几家较知名的健身会所,都被告知会员卡转让要收钱。但如何收取,各家规定不一。

  365健身会所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员在办卡填资料时,资料背面就是会所章程,明确规定转卡需要收取10%的转让费。

  伊娜健身会所则规定,会员如转卡需交120元。

  而在玛朵瑜伽会所,合同规定一年卡不能转,如果要转需交599元,三年卡可以免费转让2次。

  一家健身会所的经理说,如果不收转让费,一张会员卡有可能转给几个人,不便于管理。另外,会员卡进行转让,一些资料要更新,有可能要换卡,有成本负担。因此,有些健身会所会设置高额的转让费,限制会员随意转卡,甚至规定会员卡不得转让。

消委会:商家如有成本负担 得和消费者协商

  漳州市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健身会所收取转让费肯定是不合理的。转让是消费者私下的事情,与商家并没多大关系。如果变更会员卡,会对商家造成一些成本负担,那可以和消费者协商,适当收点手续费,但巨额转让费肯定不行。

  若商家单方面规定转卡要收转让费或者不允许转卡、退钱,那属于霸王条款。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健身卡属于预付卡式消费,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随时可以退费。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可拨打12315进行维权。

  他还提醒,虽然办理年卡较优惠,但在办卡前,消费者应尽量先购买月卡进行实际体验,以减少麻烦。

律师:收取转让费应与实际损失对等

  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乾金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会员)与健身会所自交费后,双方就订立了服务合同。健身卡转让给别人使用,对于健身俱乐部来说并没有任何损失。而且健身场所是大众化的,不是特殊人群才能去的地方,谁去健身对于健身俱乐部来说没有区别。因此,健身场所无权对消费者转让会员卡的权利进行禁止或设置限制。

  另外,陈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转让费的收取应与实际损失相对等。如果消费者转让、停卡给商家增加了一定的物资成本和劳务成本,商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也是合理合法的,但应该和实际成本对等,不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征集令】

旅游市场,都有啥猫腻

  开开心心去旅游,却遇烦恼一箩筐。导游强行要求游览某个景点,不去就不开车。参观所谓的博物馆,其实是诱导购物。类似这样的猫腻,着实破坏心情。下一期,我们将揭底旅游市场,欢迎知情人士或有此类遭遇的读者,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报料,或者在漳州小鱼网上讲述遭遇。

【3.15消费警示3】

无糖≠不含糖

  不少糖尿病患者会选择无糖饼干,可吃了几天后,发现血糖明显上升。针对这种现象,漳州质监部门提醒,食品标注“无糖”并非不含糖。

  产品包装上的“无糖”、“不添加蔗糖”,只是指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没有人为添加白砂糖。但是,不等于没有添加麦芽糖、淀粉糖浆、玉米糖浆等其他糖类。这些成分同样会起到升高血糖的作用。即便没有添加任何糖类,这些食品本身也是用精加工的面粉、米粉等为主料制作,食用后很快就会转化为葡萄糖。所以说,食品包装袋上标注“无糖”的潜台词,并非真的不含糖。

  对中老年人,尤其是对于糖尿病病人来说,一定要控制食用量,购买之前要看清配料表。

【3.15在行动】

消费权益受损 @芗城12315

  3月6日,芗城区工商局12315投诉台试开通新浪微博@芗城12315。投诉台陈主任说,现在政务微博是个热门,微博用户群庞大,开通微博可以提高消费维权效能。以后,微博将发布一些消费维权信息、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

宽带移机移不了 想退钱也麻烦

  前天,消费者许先生致电本报,说宽带移机,却遇到移不了也退不了的问题。

  他原来住在漳州市区龙江花园,春节前搬到检察院干警宿舍楼。原来办理的宽带今年9月才到期,他申请移机时被告知,检察院干警宿舍楼的宽带线路已经满了。要等有人到期不用,才能接入。许先生觉得不靠谱,要求退款,被拒绝了。几次反映后,通讯商的片区业务员表示,退款可以,但当初赠送的300元话费要退还,再扣掉半年宽带费300元,已经没钱退还许先生了。

  该通信商李副总经理表示,客户移机的情况比较特殊,有时会碰到宽带线路没铺设到,或者线路满的问题。因为宽带费做完促销,已经很优惠了。一般碰到问题,处理的原则都是先鼓励消费者转给亲友。如果没法解决,才用退钱的方式。而退钱一般也是根据客户使用几个月,就扣掉几个月的宽带费和移动话费。他表示,许先生反映的问题,有可能是底下业务员素质不齐说的一些话,他们将调查清楚,给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式。

  前天下午下班前,通信商客服经理胡女士致电记者表示,他们已查到许先生要接入的那条线路,正好有个用户到期不续费,将让业务员给许先生办理移机。昨日上午,许先生到营业点顺利办理移机。(本网记者 黄颖)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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