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拟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

[探索] 时间:2024-04-29 16:51: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2次

  为加强网络表演行业内容源头管理,文旅网络进一步明确平台、部拟表演主播、规定经纪机构三方关系,经纪机构文化和旅游部12日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头打赏等方导用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式诱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户消不得以打赏排名、文旅网络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部拟表演

  意见稿指出,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经纪机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特殊对待、头打赏等方导用语言刺激、式诱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当发现签约网络表演者所提供的户消网络表演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应要求网络表演者停止网络表演活动。文旅网络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