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报批后将公布

[探索] 时间:2024-04-29 00:49: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75次

  外卖平台“黑作坊”频频曝光,食药网售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监总局网如何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创新式监管,络食已成为今年国家食品安全周期间谈论的品经批后热点。

  6月17日,营监澎湃新闻在以“互联网时代的管办食品安全与健康”为主题的“新食局”健言峰会上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在研究制定涉及餐饮、法报食品销售、食药网络订餐等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监总局网查处办法,为今后网络食品违法经营监管提供依据。络食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发言时表示,品经批后“办法目前已经成熟了,营监准备按程序报批后,管办向社会公布。法报”

  崔恩学说,食药“互联网+”已经成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推手,网络销售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无资质经营、质量安全隐患、宣传推介和信息不实等问题。

  “企业积极性的调动和发挥是基础,因为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发源于此,所以企业的自律,做好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在食品安全保障中起着基础作用。” 崔恩学认为,互联网食品经营的监管,政府监管是后盾,企业的主体责任的落实是前提。

  对于网络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的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至少应从十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第三方平台备案;第二,入网主体资质审查与实名登记;第三,食品安全风险的自查和排查;第四,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报告;第五,严重违法行为发生时停止平台服务;第六,履行特别承诺,如先行赔付;第七,投诉举报的处理;第八,承担附条件民事责任赔偿;第九,执法调查配合;第十,食品安全法制宣传。

  崔恩学认为,在此基础上,互联网平台的源头控制作用发挥好了,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相互配合,走相互合作之路,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会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这个基础上,结合经营者的自律,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媒体的监督以及科学知识的普及,多方参与,走共治之路,可能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较好方案。

  6月14日,“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澎湃新闻从国家食药监总局获悉,本届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体现出“德治”和“法治”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称,《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国家食药监总局下一步将明确并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义务,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的抽验和细节的公开,充分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

原标题:食药监总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报批后将公布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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