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8月4日起,区供全部门头沟区109国道军庄路口至市界之间路段,电已除持有“抗洪抢险”专用证件的恢复车辆及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警车辆、交通警车、北京部分消防车、沟城国道管制救护车、区供全部工程抢险车、运输物资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根据施工进展需要,适时对石担路(水闸西口至担礼路口)、南雁路、G234、斋幽路、张马路采取交通管制。
(总台记者 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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