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判死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刑当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庭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拐于日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卖名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儿童在贵州省、审审诉重庆市等地流窜,判死物色合适的刑当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庭上通过王某付(另处)、余华英拐于日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总台记者 史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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