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项!广东法院改革经验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综合] 时间:2024-05-05 16:23: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90次

原标题:最高奖项!最高广东法院改革经验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记者/李润芳 通讯员/林晔晗何秋芳)1月16日,奖项经验奖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评选结果揭晓,广东改革改革我省深圳破产制度综合改革入选。法院法院

这次评选是获评最高人民法院就司法改革成果首次组织的全国性评选活动,也是首届全国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重大成果的首次集中展示,被誉为全国法院改革的人民“最高奖项”。评选邀请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创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最高专家学者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共同评审,奖项经验奖从全国法院报送的广东改革改革125个改革项目中评出8个。

深圳中院这次入选的法院法院《深耕破产改革试验田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集中反映了广东法院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中,获评在健全办理破产机构模式、首届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人民完善破产重整体系、推进跨境破产协作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的创新实践。2021年来,广东法院先后审理了康美药业系列案、全国首例个人破产重整案、森信公司跨境破产协助案、*ST索菱实业破产重整案、广州浪奇破产重整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并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为推动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化办理破产体系提供了“广东经验”。

另据了解,近年来,广东法院大胆探索,大力推动“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21项改革案例先后入选人民法院改革案例选编,30项改革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延伸:深耕破产改革试验田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历史契机,坚持改革创新赋能专业化审判,深耕破产制度综合改革“试验田”。在健全办理破产机构模式、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破产重整体系、推进跨境破产协作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形成了一大批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为推动构建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办理破产体系贡献了“广东经验”。

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打造现代化办理破产机构

2019年1月14日,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这是全国首家高规格的破产审判专门法庭。以此为契机,深圳中院不断优化审判机构组织职能,切实提升破产审判专业性和体系完备性。针对长期以来“破产审判权和破产管理权”集中于法院、影响中立性和破产办理质效的问题,推动深圳市委市政府设立了全国首个独立运行的破产事务管理署,真正厘清了法院、政府办理破产的职能分工,构建了“法院裁判、机构保障、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的四位一体办理破产体系。

推动深圳设立全国首家独立运行的破产事务管理署,法院、政府各司其职

在破产法庭内部,则致力于提高破产办案质量,压缩破产办案周期,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通过建立快审团队,统一破产申请审查标准和简易案件分流识别,优化重整规则,大量破产案件得到高效稳妥处置。2021年深圳破产法庭审理企业破产各类案件4014件,同比上升67%,审结破产案件720宗,其中,以快审方式审结521宗,占全省法院的59%。妥善审理梁文锦个人破产重整案、森信公司跨境破产协助案、*ST索菱实业破产重整案、*ST赫美集团破产重整案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破冰个人破产制度

完善破产制度、健全科学化破产法律体系是破产制度改革攻坚的目标。依托“专精尖”破产审判机构,深圳开启了个人破产制度的“破冰之旅”。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深圳中院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个人破产立法建议,并全程参与个人破产特区立法起草工作。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深圳中院遵循“先行先试、稳中求进、先易后难”原则,积极推进条例实施,健全试点配套机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个人破产申请943件,建立一整套材料审核、面谈辅导等环节分流识别标准,面谈辅导516人次,正式立案审查55件,启动破产程序21件。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经过认真依法审查,深圳破产法庭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个人破产案件,实现了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全面适用。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张某某个人破产和解案、呼某某个人破产清算案均为全国首例,为个人破产办理形成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裁判规则,诚实免责破产理念赢得了公众广泛认同,改革共识持续凝聚,大大激发了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个人破产首案,裁定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

首个个人破产清算案,呼某某是全国首个宣告破产的自然人

同时,持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信用建设、理顺办理流程、完善配套机制,确保破产改革惠及各类市场主体。率先上线个人破产综合信息系统——“深破茧”系统,打造PC端、小程序双入口,实现个人破产案件全信息数据采集、全流程在线审理,程序参与人、破产管理人、法官掌上办案。

个人破产综合信息系统“深破茧”系统

完善市场化办理破产机制

推动建设破产信息公开制度,联合市场监管局、破产事务管理署共同出台破产信息联动公开与状态公示机制实施意见,实现市场主体破产信息全方位、广角度、多渠道公开,确保债权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及时获知破产信息,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助力信用体系建设。转变传统“一案一议”的府院联动模式,联合19家政府机构、部门先后出台5个办理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意见,联合税务部门开发上线“区块链破产事务办理平台”,降低办理破产成本、提升破产事务质效。指导成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制度,切实为管理人提供履职保障。

联合市税务局开发上线“区块链破产事务办理平台”

积极推进国际化跨境破产协作

跨境破产的认可和协作是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扩大我国跨境破产协作的国际影响力的必然要求。广东高院配合最高法院开展跨境破产协作研究论证、沟通协调,最高法院与香港律政司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明确深圳中院作为跨境破产协作试点法院。深圳中院连续组织三届市场化破产论坛,为联合国、美国、法国、香港多地司法机构、专业人员开展破产文化交流合作搭建高层次平台。推出破产财产跨境网拍模式,成功吸引境外投资人,拍卖3架波音747货运飞机,完成跨境大宗破产财产的网拍交付。协助香港清盘人利用内地网络平台处置香港车牌,助力市场要素跨境流通、高效配置。

拍卖3架波音747货运飞机,完成跨境大宗破产财产的网拍交付

2020年5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认可深圳年富案破产清算程序并予以协助,系破产管理人获准代表母公司对香港子公司全面行使权利的案件。2021年7月20日,香港高等法院向深圳中院发出跨境破产协助请求信,请求认可森信洋纸香港公司清盘程序以及清盘人权力;12月15日,深圳中院裁定认可森信公司香港破产程序及其清盘人身份,并明确允许森信公司清盘人在内地的履职范围,率先实现内地与香港在跨境破产领域内的司法协作。

香港认可深圳中院做出的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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