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广西通报3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犯罪案件

[综合] 时间:2024-04-30 14:06: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8次

  当前,零容国外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忍广人偷广西地处祖国南疆,西通边境管控和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报起但是运送越国,仍有部分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境犯件以非法牟取利益为目的罪案,铤而走险,零容从事走私、忍广人偷贩毒、西通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报起严重妨害国(边)境管理。运送越国12月12日,境犯件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疫情防控期间涉边犯罪典型案例。罪案

  案例一黄某登等19人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

  2020年1月13日至3月21日,被告人黄某登等19人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牟取利益,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中,被告人黄某登组织他人偷越国境91人,欧某泽、杨某刚、曹某涛运送他人偷越国境48人,方某壮、罗某涛运送他人偷越国境10人,杨某敢、农某明、苏某群运送他人偷越国境24人,苏某毅运送他人偷越国境12人,陆某生、黄某干运送他人偷越国境7人,冯某财、农某福运送他人偷越国境16人,姜某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7人,麻某才、傅某波运送他人偷越国境8人,欧某光运送他人偷越国境14人,李某叠运送他人偷越国境5人。

  宁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登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农某明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万至一万元不等。

  案例二邓某积等10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

  2020年4月7日至4月9日,邓某积安排、联系覃某、丘某庆等人用大巴车运送非法入境的越南人回越南或前往广东。认定被告人邓某积涉及运送92人,覃某涉及运送34人,丘某庆涉及运送27人,罗某超涉及运送18人,李某涉及运送15人,潘某乐涉及运送13人,慕某华涉及运送6人,农某明和陆某权涉及运送5人。

  综合邓某积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宁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邓某积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覃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余8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二万元不等;没收扣押在案的手机,上缴国库。

  案例三沈某富等14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

  2020年2月份至2021年2月份,沈某富等14名被告人通过宁明、上思等地至南宁市至广东汕头市的路径,共运送非法入境外籍人员9批次,涉及非法入境外籍人员89人次。

  宁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富等14名被告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宁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沈某富等14名被告人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梁富民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三万元不等;没收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所有的9部车辆和被告人梁某民违法所得的21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梁某民违法所得7000元。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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