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更新健康防护指引 室外环境原则上可以不戴口罩

[焦点] 时间:2024-04-29 05:18: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0次

  中新网4月30日电 4月30日零时起,北京不戴北京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更新并相应调整相关防控策略。健康北京市疾控中心今日在微信公众号更新14个健康防护指引。防护根据指引内容,指引公众在室外环境下,室外上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环境多团队在大开间、原则大进深场所共同办公时,口罩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北京不戴公众前往商场、更新超市等公共场所(区域)时,健康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口罩。防护

  以下为14个健康防护指引具体内容:

  01

  快递和外卖人员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引一种新发传染病,快递和外卖人员是室外上流动性较高的群体,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快递和外卖人员。

  一、快递和外卖企业应严格遵守北京市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

  二、快递和外卖企业应按照本市人员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建立每日体温监测制度,并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上岗,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停止其提供快递或外卖服务,并安排及时就医。

  三、快递和外卖企业应为每个站点或配送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包括: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剂等。

  四、快递和外卖企业对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包括口罩、手套的正确佩戴,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等内容。

  五、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保持居室清洁,勤开窗通风。非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六、企业应实时掌握配送人员轨迹、接触人员等活动信息,通过骑手端APP或车辆定位系统与其保持实时同步,一旦出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调取信息进行回溯排查。

  七、餐箱及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措施参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八、配送人员可采取将物品放至小区内快递柜、单元楼内存放点或居民家门口等方式,实行无接触配送。

  九、配送人员在外出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十、配送人员应注意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没有洗手条件时,可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十一、配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十二、配送人员在等候取餐取货时,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

  02

  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订本指引。

  本指引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公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一、口罩分类及标准依据

  1.名称:民用卫生口罩

  标准依据:《民用卫生口罩》T/CNTAC 55-2020

  T/CNTAC 09104-2020

  2.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标准依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

  3.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标准依据:《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

  4.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标准依据:《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

  5.名称: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包括公众俗称的N95口罩)

  标准依据:《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

  二、口罩适用范围

  (一)民用卫生口罩

  适用于日常环境中普通人群用于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

  (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适用于普通医疗环境中佩戴,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

  (三)医用外科口罩

  适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佩戴。

  (四)医用防护口罩

  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

  (五)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包括公众俗称的N95口罩)

  适用于防各类颗粒物,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三、佩戴口罩场景指引

  (一)室外环境

  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职业防护以及在工作期间需要与不同人群频繁接触的人员(如交警、行业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除外。建议罹患任何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如流感、普通感冒等)的人员前往公共场所(区域)时要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二)室内环境

  1.家庭环境

  家中原则上不需要佩戴口罩,以下情况除外:

  (1)家中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时请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引》。

  (2)个人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与其他健康的家庭成员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强烈建议护理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不起病人的护理人员,在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暂停护理;必须护理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保持手卫生。

  2.办公会议场所

  (1)多团队在大开间、大进深场所共同办公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

  (2)多家单位在同一楼层共同办公且人员密度较大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

  (3)外部人员前往办公区域或会议场所,应要求其佩戴口罩。

  (4)会议场所服务人员、办公区域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

  (5)商务洽谈、拜访客户等无法确定风险的工作环境下应佩戴口罩。

  3.公共场所(区域)

  公众前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区域)时,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强烈建议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人员,应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须前往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学生教室

  按照学校防控要求佩戴口罩。

  5.集体住宿

  同宿舍人员彼此确认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不佩戴口罩,有外来人员访问时,应要求其佩戴口罩。

  6.医疗机构就诊

  任何人前往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前往医院时需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医用口罩,并尽量与其他患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其它情况

  其它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如高峰期间乘坐公交、地铁、厢式电梯等,以及因工作需要与公众频繁近距离交流和接触的人员(如餐饮服务、银行职员、售货员、收银员等)建议佩戴口罩,通常可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业主管部门有其它要求的,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方法

  佩戴口罩前应保持手卫生。分清口罩的正、反面,保持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金属条在上。先将耳挂挂于双耳,再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向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直至全部遮盖口鼻处。

  五、佩戴口罩的其它建议

  1.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应及时更换。

  2.口罩废弃后不要随地乱扔,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

  03

  市民户外活动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订本指引。

  本指引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市民户外活动。

  一、适当的户外锻炼可以改善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合理适宜的户外锻炼还有助于儿童骨骼的健康发育,免疫力的增强和心肺功能的健康。

  二、广大市民可以根据气候条件,适当地参加一些户外体育锻炼。市民在户外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用佩戴口罩,但应避免与同伴以外的人近距离接触,如需佩戴口罩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三、目前本市仍处于防控新冠肺炎的II级响应,市民前往体育场所仍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使用“北京健康宝”等手段确认自己的行动规迹、健康状况,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体育场所。

  四、儿童应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外出活动,监护人应注意儿童的个人卫生,如果使用公用玩具和设施应尤其注意手卫生,敦促儿童在游戏过程中,不要用手触碰口、眼、鼻。

  五、在户外活动时,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六、户外活动回到家后,要及时清洗双手。

  七、外出活动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市内公共交通防控指引》。

  04

  市内公共交通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公交、地铁、出租车、其他类型营运车辆及候车区域等公共场所。

  一、公共交通候车区域

  (一)室内候车室

  1.保持空气流通

  保持站台、站厅等室内候车室空气流通,确保有足够新鲜空气供应。可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运转正常。

  2.物体表面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3.卫生设施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

  (二)室外候车站点

  物体表面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三)乘客限流

  在客流高峰时段、人流量大的地铁换乘站以及公交枢纽等,可采取导流措施以控制进站人数,乘客应配合公交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人员防护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在为乘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个人防护,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工作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应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二)乘客

  乘客应服从、配合公交运输单位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体温监测等各项措施,注意个人防护和手卫生,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三、交通工具

  1.非密闭的车辆应适度打开车窗,包括司机舱的窗户。密闭式/空调式车厢等,应将新风送风量调至最大。地下轨道交通要采取全新风通风。

  2.日常以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05

  楼宇商场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结合楼宇、商场人员密集度大、停留时间长、构成复杂的特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场所。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二、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施

  日常应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购物车(筐)把手、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详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三、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场所的经营和管理者应建立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 “北京健康宝”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员工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四、加强日常健康防护工作

  1.在所有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2.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经营管理者应严格遵循体温监测、人流控制等北京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3.顾(宾)客与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4.工作人员在为顾(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五、特定场所的预防控制

  (一)自动扶梯、厢式电梯

  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厢式电梯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及时进行消毒。电梯按钮及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二)地下车库

  应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地下车库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进行消毒。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三)卫生间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四)员工办公区域

  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具体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防控指引》。

  (五)餐厅、大排挡、咖啡厅等餐饮场所(区域)

  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六)ATM机、自动售货机、智能快递柜、储物柜等

  以保持清洁为主,当受到污染时可进行消毒。

  (七)门店、超市

  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人员接触较多的部位进行每日消毒。

  (八)健身房

  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清洁。提醒使用人员接触健身器械前、后做好手卫生。

  (九)收银台、服务台

  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提醒顾客需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十)室内娱乐场所

  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室内娱乐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用(换)一消毒。

  (十一)顾客休息区(室)、母婴休息室(区)、儿童游乐场所等配套设施

  配套服务设施和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

  06

  “七小场所”经营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结合“七小场所”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强的特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II级响应下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理发店、小便民店。其它小型服务业可参照执行。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优先打开门窗,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

  二、保持环境清洁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在洗手处要为顾(宾)客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可正常使用。有洗手间的应保持清洁和干爽。

  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提供给顾(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用(换)一消毒,消毒方法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三、做好个人防护

  顾(宾)客与服务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工作人员在为顾(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四、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

  加强员工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若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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