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详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时尚] 时间:2024-05-05 12:00: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15次

  “红头文件”是司法审核否合法有效,直接关系到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关负规范关系到政府的责人形象,也关系到老百姓的详解行政性文合法权益。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合机制《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司法部有关负责人20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进行了详解。法性

  问: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指导意见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司法审核主体、范围、关负规范程序、责人职责、详解行政性文责任等作出全面、合机制系统的法性规定,与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司法审核《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共同构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关负规范基础性制度措施。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责人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问: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指导意见对此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

  答: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俗称“红头文件”。在推进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有的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范围不明确,有的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标准不统一,有的审核工作衔接机制不严密,还有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审核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合法性审核机制作用的发挥,导致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奇葩”文件,引起公众和社会舆论批评。对此指导意见专门作出规定,在国家层面制定统一标准,作出全面部署,提出要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总体目标,并从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强化审核责任等五个方面入手,对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具体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旨在有效解决“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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