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乡村清洁条例》将于明年1月施行

[探索] 时间:2024-04-29 21:05: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53次

  12月22日,丽江例记者从《丽江市乡村清洁条例》颁布实施大会上获悉,市乡施行《丽江市乡村清洁条例》于2021年10月29日经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村清2021年11月24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洁条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于明

  《丽江市乡村清洁条例》是年月丽江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中重要的民生立法项目,也是丽江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的市乡施行重要成果。《条例》共21条内容,村清明确了乡村清洁遵循“政府主导、洁条基层自治,于明社会参与、年月多元投入,丽江例因地制宜、市乡施行统筹推进”的村清原则;划定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市、县(区)有关部门职责;规定了乡村清洁责任边界、禁止行为等。

  2018年以来,丽江市以勇于攻坚的拼劲、只争朝夕的干劲,圆满完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既定工作任务,扭转了一些村庄“脏乱差”的局面,村庄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的可喜变化。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考核中,丽江市取得全省第2名的好成绩,古城区位列全省31个二类县中的第1名。但是,丽江市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清洁工作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县(区)间发展不平衡、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差距。

  接下来,丽江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丽江市乡村清洁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力抓好乡村清洁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在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统筹好乡村清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完善乡村清洁法规制度建设,切实以生态振兴为保障,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乡村环境。

  云南网记者 和茜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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