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扶贫资金、受贿上百万元 原昌江卫健委主任郭振彪获刑六年

[焦点] 时间:2024-04-29 12:17: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8次

原标题:贪污扶贫资金、贪污受贿上百万元 原昌江卫健委主任郭振彪获刑六年

新海南客户端、扶贫南海网、资金主任南国都市报11月4日消息(记者 陈栋)受贿127.0785万元、受贿上百贪污14万元,原昌原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郭振彪一审获刑六年。江卫健委近日,郭振海南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彪获维持原判。刑年

据了解,贪污2014年至2018年,扶贫郭振彪在担任昌江计生委主任、资金主任卫计委主任期间,受贿上百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商人吕某承揽计生宣传栏、原昌计生围裙、江卫健委计划生育宣传纸巾筒、2019年昌化镇卫生院昌城门诊部标准化装修、2019年乌烈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装修等工程项目,为感谢郭振彪在上述事项中提供的帮助,吕某先后分8次送给郭振彪共计49.088万元,其中25.088万元为郭振彪主动向吕某索要。2020年5月,郭振彪因害怕被组织查处,将现金5万元退还给吕某,并写了一张5万元的借条给吕某。

2019年至2020年,郭振彪在担任昌江卫计委主任、县卫健委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帮助商人蔡某承揽昌江县卫健委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业务用房装修项目。为感谢郭振彪在承揽项目上提供的帮助,蔡某先后分6次送给郭振彪共计26万元,其中4次共计6万元为郭振彪主动向蔡某索要。

此外,在2010年至2020年期间,郭振彪帮助商人符某、胥某、张某、林某、陈某、徐某承揽项目,上述商人为表感谢之情送给其好处费,商人林某更是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对郭振彪位于昌江石碌镇某小区的住房进行装修。据统计,郭振彪收受以上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27.0785万元,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除了收受贿赂,郭振彪还曾一度将捞钱的目光盯在扶贫资金上。2014年至2017年,郭振彪在担任昌江计生委主任、卫计委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授意商人胥某通过虚增造价、减少实际制作量等方式,先后3次套取国家资金共计14万元,其中5万元为宣传教育经费支出用于购买扶贫项目的资金。郭振彪将套取的14万元全部用于其个人开支。

一审法院认为,郭振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7.0785万元,其中索贿46.088万元,并授意他人通过虚增造价、减少实际制作量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共计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应以受贿罪、贪污罪对其数罪并罚。此外,郭振彪向三人以上索取贿赂共计46.088万元,依法从重处罚,且郭振彪部分贪污款项为扶贫资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主动向办案人员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蔡某等8人贿赂款的受贿犯罪行为,其家属代其退缴贪污所得款人民币14万元,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郭振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5万元,并继续追缴被告人郭振彪剩余违法所得。

宣判后,郭振彪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其到案后,如实坦白贪污犯罪的事实,应构成自首。

经海南二中院审理查明,郭振彪在被留置期间坦白交代其本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系在昌江县监委掌握了其贪污罪、受贿罪的犯罪线索之后,即郭振彪系在被动到案后,才如实坦白昌江监委已掌握的其贪污犯罪的事实,故郭振彪的行为不构成自首,故作出上述判决。(陈栋)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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