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加重修法最高7年徒刑 遏阻大陆抽砂船

[探索] 时间:2024-04-27 15:43: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25次
2016年至2020年11月以来,台加徒刑海巡署取缔大陆抽砂船统计图。重修(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12月23日电(记者 倪鸿祥)“行政院”因应金门、法最马祖海域盗采砂石日益严重,高年提出《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第18条修正草案,遏阻一旦查获盗采砂石船就加重刑罚,大陆原法条规定处5年以下徒刑、抽砂船拘役或并科新台币5千万元以下罚金;将修改为1年以上、台加徒刑7年以下徒刑,重修得并科8千万元以下罚金。法最 “立法院内政、高年外交及国防、遏阻经济等委员会”下午举行联席会议,大陆审查“行政院”提出《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第18条条文修正草案;朝野党团及“立委”也分别提出同法条修正草案总共10案,抽砂船全是台加徒刑主张加重盗采砂石的刑度与罚锾。“内政部次长”花敬群、海洋委员会副主委兼“海巡署长”庄庆达,以及“国防部”、陆委会等相关部会次长、副处长出席。  民进党“立委”赖瑞隆指出,截至今年11月止“海巡署”驱离了3969艘中国抽砂船,数量惊人。海委会副主委庄庆达也指出,今年用来驱逐陆方抽砂船的油耗费,就花了新台币6亿多元。  另外,过去查扣的船只、采砂机具,通常都是拍卖处理,不少大陆盗采者等相关人士藉此购回重覆运用继续盗采砂石,为杜绝这种现象,该法条增修查扣船只及采砂设备的处置方式,除拍卖、变卖,还可以无偿留供公用、废弃或作其他处置。  绿委质询时几乎都要求“海巡署”在驱逐大陆越界的船只要“下重手”,还质疑大陆不愿一起执法,但海委会副主委兼“海巡署长”庄庆达表示,两岸这部分有共同执法,就是“海巡署”与大陆公安在各自的海域范围内驱逐非法大陆船只,目前金门盗采砂石情况大致没了,马祖比较严重。  朝野提案修法的内容大同小异,其中绿委提案部分,刑度主张加到20年徒刑,罚锾最高可罚1亿元。时代力量党团提案刑度与“行政院”版的7年以下徒刑相同,但罚锾比照绿委提案为1亿元以下。  蓝委提案部分,刑度和“行政院”版相同,罚锾则是最高可罚6千万元。  至于查扣的船只、机具处置方式,除了绿委还主张可采销毁的方式外,其他朝野主张的处置法与“行政院”版相同。  “行政院”版的修改条文,除保留原条文规定,还增列“未经许可,以船舶或其他机械设备方式,在“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或大陆礁层采取土石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8000万元以下罚金。”同时新增“供前项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机械设备,经判决没收确定,得视个案情节需要拍卖或变卖,或专案报准依下列方式处置之:一、无偿留供公用。二、废弃。三、为其他适当之处置。”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