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园副县长涉贪污多罪 确定执行14年徒刑

[娱乐] 时间:2024-04-28 12:48: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2次
中评社台北6月7日电/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涉及八德、前桃林口A7合宜住宅收贿案及财产来源不明案,园副皆判刑定谳。县长行年高院裁定叶世文3罪合并执行14年徒刑,涉贪叶世文不服提起抗告,污多“最高法院”日前驳回确定。罪确  据中央社报道,定执叶世文自2008年8月至2013年6月间担任营建署长,徒刑卸任后于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间,前桃担任桃园县(现已改制为桃园市)副县长。园副  叶世文被控于营建署长任内,县长行年于2011年间藉林口A7合宜住宅案,涉贪收受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贿赂新台币400万元。污多  叶世文另于桃园县副县长任内,罪确藉担任八德合宜住宅案评选委员召集人机会,定执与赵藤雄议定以2600万元作为协助远雄建设取得八德合宜住宅标案的对价,并于2014年5月30日收受第一期贿赂1600万元,翌日即遭搜索约谈。  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侦办,还发现叶世文借用女性友人银行帐户,存有3317万余元的不明财产。  “最高法院”今年4月就叶世文被控八德合宜住宅案、财产来源不明案驳回上诉,分别判处7年6月徒刑、3年徒刑,叶世文被控林口A7合宜住宅案则早在2016年间被判刑7年定谳,并已入监执行。  台湾高等法院5月间裁定叶世文3罪合并执行14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5年。叶世文不服提起抗告遭“最高法院”驳回,不得再抗告,应执行14年徒刑确定。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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