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溺死脑瘫女童案”一审宣判

[焦点] 时间:2024-04-29 06:53: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0次
  中评社北京8月10日电/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溺死脑瘫女童“江宁溺死女童案”8月9日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害女童的江宁祖父杨某松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害女童的案审父亲杨某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案情经过:河道中发现女童遗体 凶手竟是宣判爷爷和父亲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发布一则查找女童尸源启事。南京溺死脑瘫女童启事显示,江宁6月25日,案审南京市江宁区一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遗体,宣判警方悬赏2000元征集身份线索。南京溺死脑瘫女童6月30日,江宁警方的案审悬赏额提高至2万元。  发现尸体后,宣判经过尸检,南京溺死脑瘫女童女童符合生前溺水特征。江宁背包中有两块砖头,案审重达8斤。让人疑惑的是,按常理推断,如果是临近事发地有哪家女孩失踪,也应该早有父母亲人报警并前往辨认,但一直音讯全无。事发后,南京市、江宁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  整整一个月后的7月25日,此事终于有了进展。记者获悉,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而将孩子推下河的,竟然是女童的父亲和爷爷。  当晚7点多,南京警方发布通报证实了这一消息。当晚8点14分,“南京公安”公众号正式发布警方通报: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因女童智障残疾,于6月23日晚将其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实。  2018年8月,被害女童的爷爷杨某松、父亲杨某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京检方批准逮捕。  今年6月3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员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两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被告人杨某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并有一定程度的悔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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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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