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23日电 (记者 张林虎)“把银行卡租给他1天,呼和浩特就能拿到600元钱,日元日流我没想过他收银行卡是出租做什么用的?”23日,涉嫌帮信罪的银行犯罪嫌疑人国某某如是说。
3月11日,卡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反诈中队民警接到一条线索,水万呼和浩特市某小区居民国某某银行卡流水异常,被抓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呼和浩特
接到线索后,日元日流民警立即将国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出租经调查取证,银行2天时间,卡两国某某名下的水万一张银行卡流水300余万元。
在大量证据面前,被抓国某某终于承认将银行卡、呼和浩特手机卡和U盾邮寄到外省,以每天600元的租金出租给电信网络诈骗者。
新城区公安分局反诈中队指导员赵利君告诉记者,看似简单的出借银行卡或者电话卡的行为,实则是帮助犯罪分子将犯罪资金进行周转。
“有些人即使明知对方使用自己银行卡用于犯罪,还将出租或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殊不知等待他们的不是入账的金额,而是入刑的处罚,这种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赵利君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国某某因涉嫌帮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完)
(责任编辑: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