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向权利人有偿转让13.5吨侵权“龙口粉丝”

[热点] 时间:2024-05-03 10:17: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40次

  原标题:青岛海关向权利人有偿转让13.5吨侵权“龙口粉丝”

  记者从青岛海关了解到,龙口粉丝青岛海关以知识产权权利人收购的青岛权方式,向山东中粮粉丝杂豆进出口有限公司有偿转让侵权“龙口粉丝”13.5吨,海关青岛海关全程监管侵权货物移交、向权侵权外包装拆除及销毁。利人这是有偿青岛海关首次通过向权利人有偿转让的方式处理侵权货物,所得款项已全部上缴国库。转让

  据青岛海关介绍,吨侵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关员对上述13.5吨出口粉丝进行现场查验时,龙口粉丝发现其使用了山东中粮粉丝杂豆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青岛权“双龙(图形)”商标专用权,经权利人确认为侵权产品,海关海关依法没收侵权出口粉丝。向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利人被没收的有偿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转让,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为兼顾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青岛海关在依法征询权利人意见后,同意由权利人以第三方评估的价格收购这批侵权粉丝,粉丝将在粉碎后用作饲料生产原料。(魏圣曜)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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