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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管资本为抓手 大力推进国企混改

[知识] 时间:2024-05-02 07:19: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62次
  中评社北京4月28日电/党的管资国企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抓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力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党的混改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管资国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抓手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大力结构调整、推进战略性重组,混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资国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抓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推进世界一流企业。”作为一种产权组织形式的混改变革,混合所有制经济被视为未来我国国有经济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管资本相辅相成  1941年,美国经济学家阿尔文•汉森在《财政政策和经济周期》一文中最早提出了“混合经济”的概念。萨缪尔森指出,混合经济就是国家和私人机构共同对经济实施控制,同时政府必须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节的经济制度。经济学家厉以宁和程志强认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是多维度、多方式推进所有制结构变迁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核心问题是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产权融合,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推动国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体制基础,二者相辅相成。新制度经济学已经证明制度对于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资本就是要通过对国有资本的科学授权和有效监管的统一,促使国有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加快自身战略重组和混改进程,持续优化国有经济结构。从一定意义上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管资本落地的加速器,管资本则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我国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基于双重目标,一是解决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二是要以新的增长源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起步后,国资改革不再需要“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旧模式,而是要科学创造“管资本”这种新模式。在管资产模式下,国企内部行政色彩浓厚,所有企业都被称作权属企业,经营决策要经过有权机构的批准,所关注的是现实的行政价值。在管资本模式下,改为以股东的身份来建立权力清单,出资企业自主经营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股东关注的是资本的价值增量。在“凡是有启迪的经验都可以借鉴、凡是有价值的合作伙伴都可以合作、凡是有效率的体制机制都可以尝试”的价值理念指引下,管资本可以充分调动混合经济中各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实现国有资本效能放大、多种经济形态齐头并进。管资本实质上是国企混改形势下供给方的结构性改革,是整个宏观经济发展中供给侧改革不可缺少的内容。只有通过管资本使国有资本持续保持活力和效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谋篇布局才能更为精准。在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也应该出现管资本的理论创新。  混改视角下的管资本三维要素体系  基于宏观视角,混合所有制是指混合所有制经济,即由国有、集体、民营、个体组成的经济,所有制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从微观上考证,则是指混合所有制企业,即由不同所有制成分组成的交叉共融型企业、产权结构及相应的治理结构,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种资本要素管理模式。199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迈克尔•哈默与詹姆斯•钱皮提出了企业再造理论,其核心内容是“为了飞越性地改善成本、质量、服务、速度等重大的现代企业的运营基准,对工作流程进行根本性重新思考并彻底改革”。笔者认为,该理论对于我国混改视角下的管资本流程再造同样适用。我国经济增长动能已由要素规模和投资驱动转变为要素质量和创新驱动,因此,管资本不是单纯的就资本谈资本,而是从更加广义的资本概念入手,延展丰富管资本的定义和内涵,科学界定三维资本要素的管理边界。在管理学价值观层面,从管资产到管资本,必须实现管理理念的根本转变;在管理学方法论层面,三维资本要素分别指管理资本、市场资本和人力资本。其中管理资本又分为三级管理体系设计和法人治理体系设计两个子维度;市场资本细分为常规化市场和资本化市场两个子维度。  第一,管理资本维度。  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产权理论为公司治理研究提供了基础性理论认知。混合所有制企业不仅仅局限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更重要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山东财经大学綦好东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一是基于法制约束下的政企、政商关系;二是基于公平、公正基础上的产权保护制度;三是基于效率至上的公司治理结构。事实上,产权保护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递进关系,建立在基于清晰的产权制度基础上的产权保护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管理资本维度就是指以科学治理为根基,从市场的角度对体制机制进行再造,用更科学、更合理的新机制实现自身的发展。  首先,三级管理体系设计。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扩张,必然会出现决策权过多集中在总部、责任边界不清、出资企业活力不足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体制机制,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管资本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分类授权,强化监督力量形成“放”“管”平衡,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给予企业充分的自主经营权,搭建“集团管资本、二级平台管资产、三级公司管运营”这种小总部大体系的三级管控格局。三级公司处于经营链条的末端,更要按照“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这一层次上实现出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确保国有资产经营效率,而且在这个层次上也最容易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  其次,法人治理体系设计。对于社会资本而言,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合理的股权结构和规范的公司治理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有资本可以放弃黄金股和双重股权结构,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高度契合社会资本的诉求,促使其从被动股东向积极股东转变,进而搭建起更加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机制。为进一步激发活力,各股东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自治原则,在章程中约定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决议程序和决议通过的比例,就公司章程修改、董事提名等重大事项约定中小股东的特别表决权。自1994年7月1日《公司法》实施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已经先后修改了四次,特别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等方面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了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在《国企混改面对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解读》一书中指出,“在当今经济新常态下,各类社会资本更加迫切要求建立起完善的、符合混合所有制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在适当时点可以考虑进一步通过立法来丰富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运行规则,使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的经营、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各种经济活动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尤其重要的是,国有企业要对派出到混合所有制出资企业的产权代表加强管理与监督,要深入研究混合所有制条件下外派董事、监事和股东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通过对产权代表的培训、任用和考核等措施,将国有股东意愿合规、公平传导到出资企业。国企派出产权代表在提升出资企业业绩、搭建公司与出资企业沟通桥梁等方面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具体运营中切实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在股东会、董事会发表表决意见的沟通过程和最终表决时,充分尊重代表不同资本属性的股东意见,充分保障混改企业中社会资本的权益,充分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责任性,充分保护国有资本自身的利益;二是按照“该管的一定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下放”的原则,通过设立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区分标准,使得派出的董事、监事审慎研究各项议题,对于一般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和主张并承担相应责任。明确对派出产权代表的考核要点,认真解决“董事不懂事”的难题,真正提升出资企业法人治理效率和效果;三是将出资企业业绩实现情况与产权代表薪酬和任职关联,通过制度设计促使产权代表尽职尽责;四是沟通与反馈遍布各个关键节点,确保决策信息对称、真实、有效,最终形成闭环运行。由此,原来直接管出资企业的人和事,转变为通过出资人-董事会、董事会-产权代表、产权代表-出资企业的全方位管资本传导体系来行使股东权利,出资企业拥有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权。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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