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娱乐] 时间:2024-04-28 06:26: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5次

原标题:首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首届省科工程技术类)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经省委同意,青海首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于2020年9月启动,学成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果奖工程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然组办全面贯彻党的科学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技术奖领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类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通告特别是首届省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青海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学成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果奖工程公室坚定“四个自信”、自然组办做到“两个维护”,科学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科技强省进程中创新争先,宣传表彰积极投身创新发展,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和经济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贡献卓著、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工作者团队,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弘扬优良传统,坚定创新自信,勇攀科技高峰,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在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中做出积极贡献。

二、成立首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评奖委员会,在评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奖项评审工作。评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评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评奖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国投广场7楼,电话:6307887 6302841)。

三、凡在青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或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在青工作满一年均可推荐参加评奖,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团队的成果应为近五年的主要成果。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主要负责人应为中国籍,主要成果应在青海省内完成。

四、首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设创新驱动奖牌5个(团队);创新驱动奖章20名(个人);杰出工程师奖状10名(个人);青年科技奖状10名(个人)。获奖团队由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获奖证书》;获奖个人由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申报要求以青海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首届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的预通知》(青科协发〔2020〕42号)为准;申报时间顺延至9月30日17时。

六、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申报推选、初评、综合评估、复评、终评、公示、决定、表彰等程序组织实施。

青海省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